新公司法即將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此次公司法修訂內容較多,針對司法實務界諸多法律實踐中的難點進行了回應,特別是公司資本制度、公司治理制度、股權交易規則、國資公司等方面作出了諸多新的規定。2024年4月18日下午,中豪(貴陽)律師事務高級合伙人張德勝律師應邀為貴州空港實業投資有限公司進行專題法律培訓。貴州空港實業投資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參股公司、分公司的主要領導、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到場參加。

本次培訓中,張德勝律師首先回顧公司法中股東出資制度的歷史變遷,然后結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例、《國務院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注冊資本登記管理制度的規定(征求意見稿)》等相關內容,對股東出資制度的重點內容予以分析,包括限期認繳制度、股東出資加速到期制度、股東出資責任的強化措施等。
隨后張德勝律師又通過新舊法進行對比、現場提出問題、解答問題等方式,更詳細的講解了股權交易、公司治理模式、治理制度及董監高的權責義務等重點內容。此外,新公司法修訂創設了“國家出資公司”章節,對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影響重大。對此,張德勝律師著重講解國家出資公司的范圍、治理制度以及今后國有企業改革應當重點關注的問題、對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