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虛擬資產監管持續演進的浪潮中,香港特別行政區《穩定幣條例》(以下部分簡稱條例)的正式通過,標志著其穩定幣監管的清晰法律框架,為香港Web3金融的穩健創新奠定了制度基礎,也為市場參與者指明了合規方向。本文旨在深入解讀該條例的核心內容,分析其市場影響,并探討關鍵合規要點。
隨著低空經濟產業的快速發展,我國企業在國際市場中的出口活動日益頻繁。然而,低空經濟產品因其潛在的軍民兩用特性,往往受到嚴格的出口管制和國際制裁約束。
低空經濟的蓬勃發展為無人機、電動垂直起降飛行器等新型航空器提供了廣闊的應用場景。本文從空域管理、適航審定、知識產權及數據合規四個方面,簡要分析低空經濟企業需重點關注的合規問題及潛在風險。
低空經濟作為依托低空空域資源的新興產業,以無人機、電動垂直起降飛行器(electric vertical take-off and landing,以下簡稱eVTOL)等為核心,涵蓋研發、生產、運營及相關服務,正逐步成為全球經濟新的增長點。
繼前兩篇文章對“商標性使用”“在先使用時間節點”“有一定影響”等核心要件展開探討后,本篇聚焦商標先用權抗辯的其余構成要件——“商標和商品及服務屬于相同或近似關系”“在‘原使用范圍’之內行使”以及“主觀善意及經商標注冊人要求附加區別標識”,結合司法實踐中的典型案例,剖析要件內涵與適用難點,助力市場主體在權利沖突中厘清抗辯路徑,實現商標注冊與使用利益的動態平衡。
本文圍繞《商標法》第59條第3款,聚焦在先使用抗辯的構成要件展開研究:一方面剖析“在先使用時間節點”的實務爭議,結合典型案例闡釋時間要件的不同認定邏輯;另一方面探討“有一定影響”的認定標準,分析實務中高低不同的考量維度及具體要素。通過梳理要件內涵與司法實踐,為解決商標權利沖突中在先使用抗辯的適用難題提供思路參考。
2025年5月16日,中國證監會正式發布修訂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重組辦法》)。此次修訂是自2014年首次系統性修訂以來,針對資本市場深化改革、優化資源配置、防范金融風險的重要舉措,也是落實新《公司法》《國務院關于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見》等上位法要求的具體實踐。
商標作為企業展現自身形象的重要標識,也是企業穩固市場地位的關鍵工具,它不僅代表著企業的法定權利,更凝聚了企業在經營中積累的商譽價值。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市場主體為構建競爭優勢,傾向于打造具有顯著識別特征的營業形象體系。這種由經營場所裝飾風格、營業器具造型設計、服務人員服飾搭配等要素構成的個性化營業場景,既是消費者區分市場主體的重要標識,也容易成為同業競爭者攀附商譽的目標。
近年來,隨著中資企業在土耳其能源、基建和制造業等領域的投資規模持續擴大,保持企業自身在土耳其用工體系上的合規逐漸成為中國投資者特別關注的核心議題之一。土耳其的勞動立法對雇員權益有著顯著的傾斜性保護,本文旨在就土耳其勞動法規中與雇傭合同成立及終止相關的問題向外國投資者進行簡要介紹。